CMDCAS认证相关法规加拿大医疗器械法规依据器械的使用风险将医疗器械分为I, II,III,IV四个分类,如I类器械为较低风险,IV类器械风险为较高。为此针对制造者提出的产品注册要求也是逐级增加,要求制造者实行的体系是愈加详尽。 I类医疗器械豁免注册。II,III,IV类器械的注册要求如下: 1.通用注册资料: a) 器械的名称; b) 器械的分类; c) 器械的标识; d) 产品标签上出现的制造者名称、地址; e) 若制造地点与d)不同,则制造地名称、地址; 2.II 类器械注册附加资料: a) 所制造、销售或代理的器械关于医用条件的目的及用途的描述; b) 为满足和有效性要求所符合的标准的清单; c) 由制造者的高层主管作的有效性符合声明; d) 由制造者的高层主管作的器械标签符合加拿大医疗器械法规的声明; e) 若是近病人体外诊断设备(即不在医院而是在例如家庭使用的设备),制造者的高层主管应声明已用代表预期使用者的人体物质在与预期使用条件类似的条件下进行了研究性测试; f) 由CMDCAS认可机构颁发的CAN/CSA-ISO 13485-98体系证书。 3.III类器械注册的附加条件: a) 器械及在其制造及包装中所用材料的描述; b) 所制造、销售和代理的器械在其允许的医疗条件、目的和用途下的性能描述; c) 除加拿大外的器械获准销售的国家清单、售出数量,以及报导的问题及召回情况; d) 器械的设计和制造为满足有效性而采用的标准清单; e) 如果是以无菌出售的器械,则无菌方法描述; f) 制造者为有效而进行的研究描述,以及由此得出的结论; g) 器械标签/复印件; h) 如果为近病人体外诊断设备,用代表目的预期用户的人体物质,以在使用条件类似的条件下的研究测试的情况; I) 所有与使用、和有效有关的公开发布的报告的文献引用; j) 由加拿大医疗器械认证机构认可的机构所颁发的CAN/CSA-ISO 13485:98证书。 |